全校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结合学校校历,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节假日放假及课程调整安排通知如下:
1.清明节:4月4日至6日放假,共3天。4月4日(校历第六周周五)原有教学安排顺延。
2.劳动节:5月1日至5日放假,共5天。4月27日(周日)执行校历第十一周周一课表,5月1日(校历第十周周四)和5月2日(校历第十周周五)原有教学安排顺延。
3.端午节:5月31日至6月2日放假,共3天。6月2日(校历第十五周周一)原有教学安排顺延。
节假日期间,各部门、各学院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,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有效处置,确保师生健康安全和校园平安稳定。若因特殊原因导致上述安排发生变化,将另行发布通知。